专利变更
栏目: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:2020-07-24
1、变更
(一)变更类型包括:
发明人、申请人、专利权人的变更;
专利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。
(二)费用:
发明人、请人、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元
专利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元
 
2、转让
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可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书面合同后,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,办理转让手续,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办理转让所需材料:双方当事人签章的权利转让合同,委托书 
 
 
3、专利变更流程有哪些?
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“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”,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。
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(或相应职能部门)调处决定的,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,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,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;在指定期限(两个月)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,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;提起诉讼的,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,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。